采购货物的储存和使用要求

1. 货物运输和储存要求:

装卸作业应在防潮条件下进行。装卸过程中,禁止抛掷或弯折载有货物的包装。

载有货物的包装应在任何封闭式运输中以任何位置放置在平坦表面上,并遵守此类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规则,但不得出现机械损坏、材料变形和防潮情况。禁止在包装内放置重金属及类似物品。产品应存放在室内,温度不超过40°C,水平放置在平坦表面上,距离供暖系统至少1米,不得暴露在潮湿、油污和阳光直射的环境中,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


2.产品使用和安装要求:

产品安装在清洁、涂漆、干燥的金属表面,包括结构复杂的表面。

为了清除材料表面的污垢,建议使用不含有机溶剂和碱性物质且对油漆无活性的中性清洁剂。拆卸后,产品不可重复使用。


3. 产品安装要求:

在低于0°C的温度下储存或运输产品时,使用前应将其保持在(20+5)°C的温度下至少24小时。进行安装的工作室温度应为(18-30)°C。

安装表面应预先清除灰尘、污垢,并用技术溶剂脱脂,并保持干燥。材料应用的表面温度也必须高于 14 度。


4. 产品安装要求:

产品必须均匀地从防粘纸上剥离,不得抖动,并小心地压在表面上,避免产生气泡。禁止安装在受污染和腐蚀的金属表面上。


保修期(制造商保证产品质量的期限)自包装上注明的产品生产日期起计算,为 12 个月。


仅当买方遵守上述有关所购产品的储存和使用要求时,制造商的保修义务才适用。